光纤熔接 ERP

弱电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330|回复: 5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CAD画图九不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12-16 10:4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为代理商
CAD画图九不要

计算机绘图与手工制图最大的区别就是速度快,修改起来方便,打印出来还没有修改的痕迹,工整美观。但是一旦用计算机绘出来的图,修改起来也比较麻烦的话,那么就失去了计算机的绘图的重要意义。我总结了自己在AutoCAD中绘图的一些经验,建议大家不要轻易改变下面这些绘图规则,供朋友们绘图时作为参考。

一、不要轻易在特性管理器里修改单个线段的线型比例

 通常在刚开始绘图的时候,要用到中心线的线型,而初始绘图时很可能线型比例设置的不合适,导致我们看到画出来的线是一条实线而不是中心线。LTSCALE改变的线型比例是整个图形里所有线段的线型比例,而在选中对象后在特性管理器里修改的线型比例是仅对所选线型起作用的线型比例。如果单个图元的线型比例改变了,那么这个图元的线型的真实比例就是LTSCALE比例与单个对象比例因子的乘积了。比如,某个对象在特性管理器里的线型比例是10,而LTSCALE的参数为5,那么这个对象的线型比例应该是50。

二、不要轻易对单个图元强行修改其特性

  要把图层中的几个设置通常都默认为随层(包括线型、颜色、线宽),以便于以后对图形修改方便,若有必要可以建立新的图层,不要强行赋予对象线型、颜色、线宽。

三、不要轻易在对象工具栏里强行付给单个对象线宽

  如果确实需要宽线可以用PLINE命令创建带宽度的线型。打印出图时各种类型的线宽,用打印样式表ctb文件根据颜色来区分就很方便了。

四、创建图块的时候不要轻易要把对象放在"0"层以外的图层上

  把对象放在"0"层的好处是,在插入图块的时候,这个图块的属性会根据我们插入的图层的属性改变而改变,以便于我们可以对图层的冻结操作以及以后根据颜色打印时方便。

五、尽量少用SPLINE命令创建线段

  虽然这种线型创建出来的线型比较圆滑,但是到修改的时候往往比较麻烦,比如有时在对这种线段使用剪切(TRIM)和延伸(EXTEND)命令时不能使用。

六、不要轻易炸开(EXPLODE)尺寸标注对象,也不要轻易单独更改里边的尺寸数字

  要把整个尺寸标注做为一个对象处理,这样的话,可以对尺寸标注很容易的自动修改,还可以对尺寸标注使用剪切(TRIM)和延伸(EXTEND)命令,尺寸标注会自动修改尺寸标注数字的大小。

七、不要轻易使用多行文字

  在需要文字注释的时候,如果文字比较少而不是那种写说明的文字,最好用单行文字,如果有大量的文字描述就要用多行文字,这些都有利于以后修改。因为如果在很多处用了多行文字的话,对于修改文字的格式和大小不利,因为不能用格式刷(MATCHPROP)匹配,而单行文字恰恰可以很好的使用。八、尽量不要画重线

  在天正建筑二里就会经常有重线生成,因此在天正建筑二里增加了一个消重线的命令。但是如果必须要重线的话,那么这两根线一定也不会在同一个图层上。

九、不要轻易分解图块

  如果确实需要修改图块的话,那么就对图块重定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11-8-29 08:59: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为代理商
学习了,很不错

本文发自WAP站Mozilla/4.0 (compatible; MSIE 6.0; Windows NT 5.1; SV1; .NET CLR 2.0.50727)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分享分享
3#
发表于 2006-12-16 14:53:23 | 只看该作者
华为代理商

Re:CAD画图九不要

不错的东东

4#
发表于 2007-1-5 01:18:31 | 只看该作者
华为代理商

Re:CAD画图九不要

顶起来,强烈同意楼主的观点!
唉,不过我们公司绘图的这帮家伙,一个人一套画法,真郁闷!大部分还在沿用R14时期的画法!超级郁闷!呵呵还好我不太用他们的图纸!
5#
发表于 2008-3-13 17:31:24 | 只看该作者
华为代理商
谢谢,很好的建议,
6#
发表于 2008-3-14 17:17:00 | 只看该作者
恩..不错...谢谢!!!
7#
发表于 2008-3-14 17:44:45 | 只看该作者
看完此帖以后,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加注意,谢谢。
8#
发表于 2008-3-14 23:25:21 | 只看该作者
cad初学者 好好看看 。
9#
发表于 2008-6-13 01:43:58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学习
10#
发表于 2008-6-13 06:24:46 | 只看该作者
值得学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咨询|VIP注册|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积分规则|手机版|Archiver|弱电之家论坛 ( 京ICP备11008917号-3 )

GMT+8, 2024-5-10 15:59 , Processed in 0.141266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