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执行建筑设计规范GB50016-2006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同时废止。
8.4.3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有明确规定:
8 高层厂房(仓库)和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它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 9 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应设置减压设施;静水压力大于1.0MPa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 10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如为平屋顶时,宜在平屋顶上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消火栓。 8.4.4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并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的建筑物,或设置干式消防竖管的建筑物,可不设置消防水箱。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 2 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8m3时,仍可采用18m3; 3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4 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5 消防水箱可分区设置。 8.4.5 建筑的室内消火栓、阀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永久性固定标识。 具体间GB5001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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