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建筑密度:即建筑覆盖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 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以上所提到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特别提示: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容积率越低,居住密度越小,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6;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2、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 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3、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0; 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4、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 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5、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兼容旅馆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 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6、用地性质:公共设施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8; 建筑密度:≤55%; 7、用地性质:商业金融、居住(兼容行政办公)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26%; 绿地率≥35%; 8、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兼容旅馆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 9、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6; 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 1、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 ≤1.4; 建筑密度: ≤20%; 绿化率: ≥45%; 建筑高度: ≤35米 集中绿地: ≥3000平方米 建筑间距系数:1.3。 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 ≤1.5; 建筑密度: ≤22%; 绿化率: ≥40%; 建筑高度: ≤35米; 建筑间距系数:1.3。 3、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 ≤0.7; 建筑密度: ≤20%; 绿化率: ≥45%; 建筑高度: ≤15米; 集中绿地: ≥5000平方米。 容积率: ≤1.8(6层) 建筑密度:30% 1、规划用地性质:住宅及与其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容积率:<1.8; 建筑密度:<22%; 建筑高度:多层<16米 小高层<35米 高层<60米; 绿地率:>40%。 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 ≤20%; 绿地率:≥40%; 建筑高度(层数):≤35米。 3、规划用地性质:住宅; 容积率:≤1.5; 覆盖率:≤22%; 绿地率:≥40%; 建筑高度:小于35米。 房屋建筑系数==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 建筑系数规定不得低于30%(工艺流程或生产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例外);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用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