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需以独立企业法人所拥有的技术人员、净资产、业绩、技术设备等情况提出资质申请,不能使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申请材料存疑的,申请单位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证明材料,必要时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 地核查。 2.“近5年”、“近10”年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完工的养护工程业绩。如:申报年度为2022年,“近5年”的业绩是指2017年1月1日之后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的项目。超过时限的代表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3.申请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的,同一类技术人员、设备以及净资产等条件不累加考核,分别满足相应资质要求即可。 4.申请单位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均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与申请单位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申请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社保关系的真实性以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申请路基路面养护资质时,如技术负责人或申请单位的单个养护项目合同中同时包括路基、路面作业内容的,其作业里程不予累加,只按两者之中的最长作业里程认定。详细可咨询文经理:189*-+*3323+-*+-1687(V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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