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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上有多处卫生间排水管上下贯通,是否仍可以分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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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4-8 08:4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为代理商
层数不超过18层且高度不超过54m的高层商住楼或不超过24m的多层商住楼,防火挑檐等4个方面都满足苏公消[2004]17号文,但是在商用部分和住宅之间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上有多处卫生间排水管上下贯通,是否仍可以分开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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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4-8 09:49:08 | 只看该作者
华为代理商
  类似此问题所提出的条件,该商住楼的商用部分和住宅部分可分开设防。商业部分设置消火栓和自喷系统,住宅部分仅设消火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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