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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立管顶部是否必须与其它消防立管连接成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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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3-20 08:53: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为代理商

⑴18层及18层以下的单元式高层住宅,根据《高规》第7.4.2条, 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此消防立管顶部是否必须与其它消防立管连接成环?

⑵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消防竖管可否为枝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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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3-20 10:24:34 | 只看该作者
华为代理商
(1)非塔式的18层及18层以下的单元式高层住宅当采用一根竖管,每层双阀双出口型栓的设计时,消火栓立管顶部应至少每2个单元互相连接,形成环状管网。
(2)根据新《建规》第8.4.3条,对于9层及9层以下的单元式、塔式住宅,消火栓竖管可为枝状,当设2根消防竖管确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口双阀型消火栓,消火栓可在楼梯休息平台设置。
3#
发表于 2008-3-20 17:28:13 | 只看该作者
华为代理商
谢谢!
4#
发表于 2008-3-21 13:58:29 | 只看该作者
华为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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