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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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来天陆综合楼及百安居建材超市 防火卷帘门维保合同 甲方:北京龙天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城建天宁消防有限公司 鉴于防火卷帘门不允许频繁使用的特殊性,与甲方却要每天升降的管理需求形成的矛盾,为保证防火卷帘门的安全防火功能,又满足甲方的正常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对朝来天陆综合楼189樘和百安居建材超市51樘防火门进行全年维修、保养。 二、 甲方责任: 1、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维修时,甲方派人协助。 3、负责卷帘门专用总开关上口以外的电路。 4、保证电源供电系统符合卷帘门要求。 5、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更换不满意维修人员。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派专业人员对超市内240樘卷帘门每月不小于一次状况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2、每三个月对每樘卷帘门电机、链条等部位加注机油、黄油,确保润滑正常。 3、定期巡查中或临时故障维修中,因需要更换的配件均由乙方免费提供,并要保证质量。 4、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12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若超出规定时间,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5、乙方维修人员在甲方作业时,应遵守甲方超市内相关规定,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出现重大事故,应保留现场,请有关部门认定责任后解决。 6、乙方应在每次维修后向甲方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维修相关情况及结果。 四、费用及支付办法: 1、每镗门每年维修保养费用为500元(人民币) 2、合计年度维修保养费为120000元(人民币) 3、维修保养协议签订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额的60%协议款,即72000元。 4、协议到期无争议后7日内支付协议余款,即48000元。 五、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11年7月19日至2012年7月19日。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则顺延一年,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每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协议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北京龙天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字: 2011年7月19日星期二 乙方:北京城建天宁消防有限责任公司 签字: 2011年7月1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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