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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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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4-1 23:10: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为代理商

我们现在的一个项目,22层,是一类高层建筑。设计单位说可以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理由是: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是除外的)。我们考虑应该在电梯前室设计探测器、声光报警、消防广播,甲方当然也认为不设。我们作为施工单位,按照《高规》的要求,考虑以后的交工,建议应该设。

应该设的理由是:

A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9.4.1 建筑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 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OO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11 走道、门厅、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

B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的条文解释:
9.4.1~9.4.4 其中9.4.1条是修订条文。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五、据调查,原规范对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较笼统,不便执行,根据各地安装的实际经验和国外有关规范、资料,本次修改时将需要安装的建筑、部位予以具体化,以便于执行。
9.4.5
火灾报警,消防控制设备对联动控制对象应有下列功能:
1.停止有关部位的风机,关闭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2.启动有关部位防烟、排烟风机和排烟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明确说明一类(不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应该设。并且在系统设计的5.1一般规定中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自动和手动两种装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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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5-16 10:58:18 | 只看该作者
华为代理商
活到老,学到老,学海无涯
10#
发表于 2011-5-11 21:23: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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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谢谢楼主
9#
发表于 2011-5-11 16:04: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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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到老,学到老,学海无涯。
8#
发表于 2011-5-9 15:18: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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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到老,学到老,学海无涯。
7#
发表于 2011-4-30 22:20:39 | 只看该作者
住宅楼 不过 100米  就可以 不设 消防控制系统??  不是把
6#
发表于 2011-4-29 22:54:12 | 只看该作者
省钱的好办法
5#
发表于 2011-4-25 14:58:40 | 只看该作者
好贴必顶
4#
发表于 2010-1-26 01:32:45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
3#
发表于 2007-4-2 09:17:48 | 只看该作者

Re:Re:一类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tfxf123:
9.4.2 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OO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这句话应该是说明了,此楼属住宅,可以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有前提,是低于100M,如果你这楼高于100M,根据要求必设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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