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EPS应急电源的生产厂家必须有相关产品(1.5KW,2KW,3KW,4,KW7KW,8KW,10KW等)的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
2、EPS应急电源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国标GB16806-2006消防产品3C认证。
3、EPS应急电源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ISO14000环境认证,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认证。
4、必须以制造厂名称投标,不接受代理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含500万)以上。
5、制造商须有6年以上EPS制作经验,以首次型式认可证书发证之日起计算。
6、EPS制造商应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及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