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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临建设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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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 12:2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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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场办公、生活、生产临时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办公、生活临时建筑不应超过3层,生产临时建筑应为单层建筑;
2)临时建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3)房门净宽不应小于0.9m,使用面积超过30m2的房间,其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2m;
4)室内最大疏散距离不应大于15m;
5)房间门距楼梯口不应大于20m;
6)临时建筑的围护结构应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屋面面层应采用不燃材料。
2 有动火作业的临时建筑、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库房和发电机房、变配电房的门应向外开启,且房门净宽不应小于0.9m。 
3 房间分隔为可燃材料时,应每隔30m用不燃材料设防火分隔。
4 过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过道宽度不应小于1.1m。
5 楼梯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宽度不小于过道宽度。
               
——选自《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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