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ice:smarttags" />3.1.1智能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宜由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机房工程和建筑环境等设计要素构成。 3.1.2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功能需求等实际情况,选择配置相关的系统。 3.2智能化集成系统3.2.1智能化集成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以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为目标,确保对各类系统监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优化管理。ffice ffice" /> 2 应以建筑物的建设规模、业务性质和物业管理模式等为依据,建立实用、可靠和高效的信息化应用系统,以实施综合管理功能。 3.2.2智能化集成系统构成宜包括智能化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信息化应用功能实施。 3.2.3智能化集成系统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具有对各智能化系统进行数据通信、信息采集和综合处理的能力。 2 集成的通信协议和接口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 3 应实现对各智能化系统进行综合管理。 4 应支撑工作业务系统及物业管理系统。 5 应具有可靠性、容错性、易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3.3.1信息设施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为建筑物的使用者及管理者创造良好的信息应用环境。 2 应根据需要对建筑物内外的各类信息,予以接收、交换、传输、存储、检索和显示等综合处理,并提供符合信息化应用功能所需的各种类信息设备系统组合的设施条件。 3.3.2信息设施系统宜包括通信接入系统、电话交换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其他相关的信息通信系统。 3.3.3通信接入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用户信息通信业务的需求,将建筑物外部的公用通信网或专用通信网的接入系统引入建筑物内。 2 公用通信网的有线、无线接入系统应支持建筑物内用户所需的各类信息通信业务。 3.3.4电话交换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采用本地电信业务经营者所提供的虚拟交换方式、配置远端模块或设置独立的综合业务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系统等方式,提供建筑物内电话等通信使用。 2 综合业务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系统设备的出入中继线数量,应根据实际话务量等因素确定,并预留裕量。 3 建筑物内所需的电话端口应按实际需求配置,并预留裕量。 4 建筑物公共部位宜配置公用的直线电话、内线电话和无障碍专用的公用直线电话和内线电话。 3.3.5信息网络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以满足各类网络业务信息传输与交换的高速、稳定、实用和安全为规划与设计的原则。 2宜采用以太网等交换技术和相应的网络结构方式,按业务需求规划二层或三层的网络结构。 3系统桌面用户接入宜根据需要选择配置10/100/1000Mbit/s信息端口。 4建筑物内流动人员较多的公共区域或布线配置信息点不方便的大空间等区域,宜根据需要配置无线局域网络系统。 5应根据网络运行的业务信息流量、服务质量要求和网络结构等配置网络的交换设备。 6应根据工作业务的需求配置服务器和信息端口。 7应根据系统的通信接入方式和网络子网划分等配置路由器。 8应配置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设备。 9应配置相应的网络管理系统。 3.3.6综合布线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成为建筑物信息通信网络的基础传输通道,能支持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各种业务信息的传输。 2 应根据建筑物的业务性质、使用功能、环境安全条件和其他使用的需求,进行合理的系统布局和管线设计。 3 应根据缆线敷设方式和其所传输信息符合相关涉密信息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选择相应类型的缆线。 4 应根据缆线敷设方式和其所传输信息满足对防火的要求,选择相应防护方式的缆线。 5 应具有灵活性、可扩展性、实用性和可管理性。 6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 11的有关规定。 3.3.7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克服建筑物的屏蔽效应阻碍与外界通信。 2 应确保建筑的各种类移动通信用户对移动通信使用需求,为适应未来移动通信的综合性发展预留扩展空间。 3 对室内需屏蔽移动通信信号的局部区域,宜配置室内屏蔽系统。 4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环境电磁卫生标准》GB 9175等有关的规定。 3.3.8卫星通信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满足各类建筑的使用业务对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信息通信的需求。 2 应在建筑物相关对应的部位,配置或预留卫星通信系统天线、室外单元设备安装的空间和天线基座基础、室外馈线引入的管道及通信机房的位置等。 3.3.9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向用户提供多种电视节目源。 2 应采用电缆电视传输和分配的方式,对需提供上网和点播功能的有线电视系统宜采用双向传输系统。传输系统的规划应符合当地有线电视网络的要求。 3 根据建筑物的功能需要,应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配置卫星广播电视接收和传输系统。 4 应根据各类建筑内部的功能需要配置电视终端。 5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有关的规定。 3.3.10广播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使用的需要宜分为公共广播、背景音乐和应急广播等。 2 应配置多音源播放设备,以根据需要对不同分区播放不同音源信号。 3 宜根据需要配置传声器和呼叫站,具有分区呼叫控制功能。 4 系统播放设备宜具有连续、循环播放和预置定时播放的功能。 5 当对系统有精确的时间控制要求时,应配置标准时间系统,必要时可配置卫星全球标准时间信号系统。 6 宜根据需要配置各类钟声信号。 7 应急广播系统的扬声器宜采用与公共广播系统的扬声器兼用的方式。应急广播系统应优先于公共广播系统。 8 应合理选择最大声压级、传输频率性、传声增益、声场不均匀度、噪声级和混响时问等声学指标,以符合使用的要求。 3.3.11会议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对会议场所进行分类,宜按大会议(报告)厅、多功能大会议室和小会议室等配置会议系统设备。 2 应根据需求及有关标准,配置组合相应的会议系统功能,系统宜包括与多种通信协议相适应的视频会议电视系统;会议设备总控系统;会议发言、表决系统;多语种的会议同声传译系统;会议扩声系统;会议签到系统、会议照明控制系统和多媒体信息显示系统等。 3 对于会议室数量较多的会议中心,宜配置会议设备集中管理系统,通过内部局域网集中监控各会议室的设备使用和运行状况。 3.3.12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能向建筑物内的公众或来访者提供告知、信息发布和演示以及查询等功能。 2系统宜由信息采集、信息编辑、信息播控、信息显示和信息导览系统组成,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系统配置及组合。 3 信息显示屏应根据所需提供观看的范围、距离及具体安装的空间位置及方式等条件合理选用显示屏的类型及尺寸。各类显示屏应具有多种输入接口方式。 4 宜设专用的服务器和控制器,宜配置信号采集和制作设备及选用相关的软件,能支持多通道显示、多画面显示、多列表播放和支持所有格式的图像、视频、文件显示及支持同时控制多台显示屏显示相同或不同的内容。 5系统的信号传输宜纳入建筑物内的信息网络系统并配置专用的网络适配器或专用局域网或无线局域网的传输系统。 6 系统播放内容应顺畅清晰,不应出现画面中断或跳播现象,显示屏的视角、高度、分辨率、刷新率、响应时间和画面切换显示间隔等应满足播放质量的要求。 7 信息导览系统宜用触摸屏查询、视频点播和手持多媒体导览器的方式浏览信息。 3.3.13时钟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具有校时功能。 2宜采用母钟、子钟组网方式。 3母钟应向其他有时基要求的系统提供同步校时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