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如下,仅供参考: 1、现场验收 2、资料交接 3、其他交接 4、接管验收 资料交接如下: 1、产权资料:项目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建筑开工有关资料、报告等。 2、技术资料:竣工图(包括平面图、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各类公共设施、设备说明书及调试报告、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工程预决算分项清单、图纸会审记录、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故障观察记录(布置图)、竣工验收证明书。 3、验收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综合验收合格证书、用电许可证、供电协议书、用水审批表及供水合同书,电梯使用合格证书、电话、网络保养及验收协议等。 其他交接如下:
1、设施设备的备品备件、施工剩余的材料备品等。 2、具有保修期设施设备或购买合同或保修协议等。 3、公共区域各通道门、设备及管理用房,洗手间、会议室、检查管井、信报箱钥匙等。 接管验收如下: 1、在接管验收前,物业公司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接受验收的相关问题,如:交接双方的人员、验收各分类的时间、注意事项等,统一思想、统一验收标准,明确验收程序,明确交接双方的责、权、利。 2、接管验收不但要注意检查物业质量,还应该认真清点物业内的各种设施设备、公共物品、图纸资料、绿化、杂品等数量、类型,并经交接双方在验收报告签字后生效。 3、对查验中发现问题,属必须改正的,应书面报请建设施工单位返修,一时无法返修的项目要确定今后维修期限,属于无法返修的项目,应与建设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备忘录备案。 4、为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对验收完后的设施设备进行试运行测试。在此期间,工作重点应逐步由验收交接向正常运行、保养及维修转移,要注意物管公司管理处技术人员与设备安装调试单位人员的衔接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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