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无保安频频失窃
居委会和物业都曾设保安,但因收不上保安费只好将其辞退 8月1日夜里,省会新华区某小区五户居民家中被盗。经记者了解,小区目前没有保安。“我们这里的住户经济条件大多比较差,有些家庭交纳保安费非常吃力,因此保安费根本收不上来。”小区居委会和物业称。
■一夜之间五户居民失窃 据家住该小区的戚先生介绍,8月2日早晨,住在该小区二楼的一位居民发现家中被盗,抽屉里的手机和300元现金都不见了,之后其他4户居民也都发现失窃。 戚先生说,小区已经好几年没有保安和门卫了。“外面的人随便出入,晚上也没人锁小区大门,治安很成问题。”。除了入室盗窃外,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也频频失窃。 据负责此案的民警介绍,派出所平均每天可以接到两三起该小区居民家中失窃的报案。“小区内没有保安,辖区范围又很大,派出所就20来个民警,不可能所有人都整天守候在这个小区里。”据了解,派出所已针对这个小区成立综合防范治安办公室,也建议居民加强防范。 ■无人交费导致无保安 该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对小区的治安情况也很是苦恼。工作人员说,2004年物业部门将小区的13栋楼作为“保安试点楼”,每户居民每月交3元钱,由物业聘请6个人负责保安工作,希望能逐步在小区推广。但该措施只实行了一年,一分钱也没收上来,只好把保安解聘了。“小区居民大部分是下岗职工,大都不愿意交保安费,有的也的确没有钱交。”工作人员为难地说。 记者随后从负责该小区的居委会一位负责人处了解到,2003年居委会以每个月200元的工资聘请了3个人担任小区的保安工作。居委会试图通过向有汽车的居民每人收取一个月30元的占地费,来支付保安人员的工资。但是许多居民还是拒交此费用,一个月只收到了很少的钱,居委会也只得把保安人员辞退了。“该小区住户经济条件大多比较差,尽管我们当时没有按住户来收保安费,但仍是收不上钱来。” ■可尝试建立联防值班制度 社会学者梁勇认为,小区居民的认识有误区。小区既然已经实行了物权私有化,物业管理实行的是商业化运作,居民就应该交纳物业费。 而对于一些居民经济比较困难、交纳费用确实存在问题的小区,梁勇认为,公共安全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小区安全防范,比如可以由公共安全部门和居委会携手建立联防值班制度,轮流值班来维持小区治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