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安志宏)随着“有车一族”的不断增多,小区内临时停车成为了物业和居民的烦心事。昨日,新科园小区的部分业主就对小区收取的临时停车费提出了质疑。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新科园小区住,最近小区里贴出告示,表示物业要向小区业主车辆按每月每个车位20元收取。这个告示让不少居民感 觉非常不解:小区公共用地是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物业怎能说收费就收费呢?就算要收费,也要征求全体居民的意见。昨日上午,在新科园小区记者见到了张先生所说的那张告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物业收取的是临时停车费,而临时停车位顾名思义多是针对外来车辆,而本小区的车辆也如此收费有些不妥。 随后,记者也走访了负责新科园小区物业管理的昌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李经理说,有车业主在公共用地停车已经侵犯了没车业主的利益,因此必须交纳一定的费用。目前物业已在小区的公共用地上划出了一些停车位,但由于没有安装相关的停车锁等装置,不能按庭院固定停车位进行收取,按照相关规定只能按照临时停车位每月收取20元,并且他们的收费也是物价局核准的。 对此,市物价局房地产处有关工作人员也证实,新科园小区收取临时停车费的确得到物价局的核准。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的李处长告诉记者,虽然收费符合有关规定,但物业划分车位要经过小区2/3业主的同意,并且对于收取停车费的净收益的应用,也要经过小区2/3业主同意后,用于小区公共部位的维修。 来源:邯郸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