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聘用单位与从业人员存在争议(如从业人员反映与原聘用单位目前不存在聘用关系等),原聘用单位不配合办理“三库一平台”离职信息登记的,由从业人员个人提交离职信息登记申请。 2.从业人员提交离职信息登记申请时,材料(1)、(2)项必须上传,材料(3)、(4)项可择一上传。若未上传材料(3)或(4),则通知原聘用单位提交该从业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办理。 3.以上所涉及的材料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4.从业人员对于上传的电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可联系文经理操作:189/-+3323+-*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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