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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了偶尔的检修方便而牺牲饮用水安全保障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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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达
时间:
2008-8-5 08:14
标题:
为了偶尔的检修方便而牺牲饮用水安全保障是否合适?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第8.1.4条住宅的给水总立管应设在共用部位,对于直饮水立管是否也要遵此条文?条文说明当采用远传水表或1C水表,供水立管可设在套内,但供检修用的阀门应设在公用部位的横管上,此检修阀是指什么阀?采用远传水表或IC仅解决了抄表,仍未解决维修问题,条文说明与条文不一致,直饮水立管设于共用部位时,往往不能满足立管至配水龙头支管长度不宜超过1m的要求,GB 50015-2003第5.7.3条。审图时如何掌握?仅仅为了偶尔的检修方便而牺牲饮用水安全保障是否合适?
作者:
弱电初学者
时间:
2008-8-5 11:20
(1)住宅的给水总立管系指由生活泵或市政给水管网向连接分户水表的分立管供水的总立管,也包括直饮水总立管。
(2)当采用远传水表或IC水表时,连接分户水表的分立管可设在套内(南京市除外,南京市自来水公司要求水表出户),但分立管的检修阀门应设置在公共部位。
(3)由于直饮水系统很难做到户内支管循环,为了确保直饮水水质(保证从直饮水立管接至配水龙头的支管长度不超过1m),可把直饮水分立管设置在套内,但直饮水分立管的检修阀门应设在公共部位,直饮水的分户水表应采用远传水表或IC水表。
作者:
zszhoug
时间:
2008-8-5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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