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7高层建筑内的下列房间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7.6.6.1 燃油、燃气的锅炉房;
7.6.6.2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
7.6.6.3 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
7.6.6.4 自备发电机房。
高规中7.6.7 高层建筑的下列房间,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7.6.7.2 省级或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其广播电视发射塔楼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
欢迎光临 弱电论坛 (http://bbs.rdzj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