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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上有多处卫生间排水管上下贯通,是否仍可以分开设 [打印本页]

作者: 酒店人    时间: 2008-4-8 08:41
标题: 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上有多处卫生间排水管上下贯通,是否仍可以分开设
层数不超过18层且高度不超过54m的高层商住楼或不超过24m的多层商住楼,防火挑檐等4个方面都满足苏公消[2004]17号文,但是在商用部分和住宅之间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上有多处卫生间排水管上下贯通,是否仍可以分开设防?

作者: 艾斯卡普    时间: 2008-4-8 09:49
  类似此问题所提出的条件,该商住楼的商用部分和住宅部分可分开设防。商业部分设置消火栓和自喷系统,住宅部分仅设消火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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