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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每小间内设置一个消防水喉来代替室内消火栓,是否可行? [打印本页]

作者: 阿达    时间: 2008-3-26 08:30
标题: 每小间内设置一个消防水喉来代替室内消火栓,是否可行?
商住楼设计中:一、二层商店,有小间隔断,而某设计部门至今在每小间内设置一个消防水喉来代替室内消火栓,是否可行?
作者: bamboo1020    时间: 2008-3-26 09:21
商店面积多大?长宽是多少,消防水喉多大?是直接市政供水还是自己有水泵?如果市政供水看压力是多少?要综合起来判断。
作者: LaserJet    时间: 2008-3-31 18:04

水喉只适用于符合GB 50016-2006第8.3.3条范围的建筑。此规范,可以在 弱电下载站 搜索到完整版本.


ffice:smarttags" />8.3.1  除符合本规范第8.3.4条规定外,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fficeffice" />

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

2  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

3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4  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5  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8.3.2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

8.3.3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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