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ndao999 发表于 2010-8-30 21:36:57

如何处理与监理的关系?

自从上世纪90年代推行工程施工监理制以来,监理的范围越来越广,基本上所有的官方工程与房地产开发项目都有聘请监理,可以这么说,官方对监理寄予了厚望。希望他们能为官方承担责任、为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发挥决定性的根本性的作用。读一读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教材,其将监理的职能定义为三控两管一协调,现在更是扩大到四控三管一协调。这四控三管一协调就是:四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三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可以说基本上涵盖了建筑工程的所有管理、技术工作的内容,只是监理不进行具体的施工操作或者说产品生产、组装、加工了。另外监理规范还规定监理要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与处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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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nbsp; &nbsp; 监理可不可能发挥这么大的作用呢?现实应该说是不可能。再说,如果监理真的能够又投资、又设计、又质量监督、又施工,社会也没有必要有那么多的分工的。要想监理能有效地工作,就少给监理一点权。当然现实的工程管理中,监理是只有理论的权力而没有实际的权力。这其中的很大原因是监理的理论权力太大太广了。教科书这么教了,实际并不是这样,就像中小学课本教导我们学毫不利已、专门利人一样,当成笑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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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nbsp; &nbsp; 扯得有点远,建设单位怎样才能让监理发挥作用?如何认识监理的作用呢?首先,不要对监理寄予太大的希望,他们没有能力、也没有什么可以凭借的手段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其次,将现场的甲方、监理方的职责分清楚,监理最好是只负责安全、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向甲方汇报。再次,既然现实是监理们的工资不高,监理单位不可能招聘到高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所以不要给他们出技术难题,只让监理按图纸要求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每天监理人员到现场按图进行对实物与图,与图不符就告之甲方即可。最后,监理公司由于其收入是监理费,给监理人员多一分它就少一分,给监理人员少一分它就多赚一分,所以监理公司基本上都比较心狠,经常克扣监理人员的工资、加班不给监理费,甚至还巧立名目向监理人员收取服装费、体检费、押金、工资管理费等,这些都影响了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此不能对监理人员至少对监理公司选派的人员寄予太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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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nbsp; &nbsp; 在选择监理公司时,就要考虑监理费用收得低的,给监理人员工资高的监理单位,监理只要能勤、能认真地核查施工方是否按图进行了施工就可以。另外建设单位要考虑从监理费用中扣回一部分,由建设单位直接发给监理人员作为工作补助,一方面监理工作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另一方面监理工作也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干这样的吃亏不讨好的工作,不给一定的补偿是很难留住人的也很难让其对工作有信心。除了补助,工地缺乏基本的生活条件,因此甲方要解决监理们的基本生活问题与一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给予监理们更多的关怀,从而提高其积极性与保证其良好的品质。

jyzrkj 发表于 2010-8-31 13:25:47

呵呵,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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