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引下线的设置
规范的要求如下:<br />12.8.1 引下线采用圆钢或扁钢(一般采用圆钢),其尺寸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br /> 圆钢直径为8mm;
<br /> 扁钢截面为48mm;
<br /> 扁钢厚度为4mm。
<br /> 装设在烟囱上的引下线,其尺寸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br /> 圆钢直径为12mm;
<br /> 扁钢截面为100mm;
<br /> 扁钢厚度为4mm。
<br />12.8.2 引下线应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但利用混凝土中钢
<br />
<br />筋作引下线除外。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还应适当加大截面或采取其他的防腐措施。
<br />12.8.3 引下线应沿建筑外墙敷设,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也可暗敷,但截面应加大一级。
<br />12.8.4 建筑物的金属构件(如消防梯等),金属烟囱、烟囱的金属爬梯等可作为引下线,但其所有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
<br />
<br />通路。
<br />12.8.5 采用多根专设引下线时,为了便于测量接地电阻以及检查引下线、接地线的连接状况,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1.8m以下处设置断接卡。
<br />12.8.6 利用建、构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
<br />
<br />引下线时,其上部(屋顶上)应与接闪器焊接,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1m处焊出一根D12mm或40mm×4mm镀锌导体,此导体伸向室外距外墙皮的距离宜不小于1m,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br /> (1)当钢筋直径为16mm及以上时,应利用两根钢筋(绑孔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br /> (2)当钢筋直径为10mm及以上时,应利用四根钢筋(绑孔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br />12.8.7 当建、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具有贯通性连接(绑扎或焊接)并符合本章第12.8.6条要求时,竖向钢筋可作为引下线;横向钢筋若与引下线有可靠连接(绑扎或焊接)时可作为均压环。
<br />12.8.8 在易受机械损坏的地方,地面上约1.7m至地面上0.3m的这一段引下线应加保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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